本報北京11月3日電 (記者賀勇)北京市近日出台《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實施辦法》。根據該《辦法》,入住養老機構,城鄉特困服務對象将在給予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基礎上,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補助;低(dī)保家庭服務對象将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補助;低(dī)收入家庭和(hé)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服務對象将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補助;其他重度殘疾人将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補助。《實施辦法》規定“各街道(dào)(鄉鎮)有義務為(wèi)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推薦合适的(de)養老機構”,讓困境家庭服務對象的(de)生活更加安心、舒心、開心、放心。
據介紹,為(wèi)讓困境家庭服務對象享受到更好的(de)養老服務,北京市明确,為(wèi)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(de)機構,應為(wèi)養老服務質量等級評定二星級及以上的(de)養老機構。對已入住二星級以下養老機構的(de)困境家庭服務對象,在現有服務合同到期後由服務對象戶籍所在地(dì)民政部門統籌安排,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(nián)。服務對象可(kě)根據自(zì)身身體狀況、經濟狀況及居住狀況,在全市範圍內(nèi)選擇符合條件的(de)養老機構入住,且優先入住符合條件的(de)公辦養老機構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(nián)11月04日 13 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