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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從未開展陽光養老基金項目聲明
發布時間:2019-08-09 09:30:02 來源: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


   最近,社會向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反映,冒用我會名義發起陽光養老基金項目,向社會公衆吸納資金。本會就此事鄭重聲明如(rú)下:

     1、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從未開展過陽光養老基金項目。

2、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作為(wèi)公益慈善組織,嚴格按照國家的(de)法律法規,開展活動,嚴格審批項目,确保項目、活動的(de)公益性。

3、對任何企業、機構或個人,未經我基金會會同意,冒用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名義舉辦會議或開展項目,特别是損壞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名譽的(de),我基金會将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     非常感謝社會各界對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的(de)監督和(hé)支持。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基金會的(de)工作提出寶貴的(de)意見和(hé)建議。

 

 

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

二〇一(yī)九年(nián)六月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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